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未指定任何机构作为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机构的声明
- 时间:
- 2018-12-20 13:08:49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我委严正声明: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第六条组织管理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的规定,我委从未指定任何机构作为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机构,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作,具有唯一性,请考生知悉!
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我委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